一😝👩🍳、基本要素分
(一)畢業生個人要素
1、最高學歷
博士 30分
碩士 24分
本科 20分
專科 5分
2、畢業學校:
教育部重點建設高校與列入“211工程”的上海高校(見附件1) 15分
其它“211工程”院校↪️、中央直屬研究生培養單位以及上海科研院校(見附件2) 10分
其他高校及科研院所 5分
3、學習成績分級
按照畢業生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專業(班級)綜合排名對其等級進行評定:
一級(成績綜合排名前25%) 8分
二級(成績綜合排名26%-50%) 6分
三級(成績綜合排名51%-75%) 4分
四級(成績綜合排名76%-100%) 2分
4、外語水平
通過CET-6級或專業英語八級 8分
通過CET-4級或專業英語四級 7分
外語類、藝術類或體育類專業外語課程合格 7分
5、計算機水平
畢業研究生 7分
理科類計算機高級水平或免予此項要求的專業 7分
文科類專業計算機中級水平 7分
理科類專業計算機中級水平 6分
文科類專業計算機初級水平 6分
藝術、體育類專業相關課程合格 6分
6、獎勵表彰項
⑴“三好學生”🧝🏼♀️、“優秀學生”、“優秀學生幹部”、“優秀畢業生”👩🎨:
經認定的國家級 10分
省(自治區🧓🏽、直轄市)級 5分
學校級(每次1分,不超過2分) 2分
⑵國際性或全國性比賽(含地方賽區)獲獎證書(獎項包括🥷🏼: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🐓🎿、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🐵、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、全國大學生“挑戰杯”賽):
①經認定的國際性比賽或上述全國性比賽獎項:
一等獎(第一名、金獎) 10分
二等獎(第二名🫗、銀獎) 9分
三等獎(第三名、銅獎) 8分
②上述全國性比賽地方賽區獎項🥑🥽:
一等獎(第一名、金獎) 5分
二等獎(第二名、銀獎) 4分
三等獎(第三名、銅獎) 3分
(註:1、以上獎勵表彰僅限在高校最高學歷就讀期間所獲獎勵表彰🙍🏿;2、同類獎勵取最高分🫲;3、⑴類獎勵和⑵類獎勵可以累加,但最高分不超過15分。)
(二)單位要素分
單位信譽度良好,初次合同期1年(含)以上 5分
二、導向要素分
(一)專業導向
凡是符合本市經濟社會發展緊缺的專業(見附件3) 3分
(二)地區導向
地處崇明縣、南匯區🦂🤘、金山區和奉賢區的用人單位 2分
地處外環線以外非上述地區的用人單位 1分
三、附加要素分
(一)擁有或已申請發明專利
1🤹♂️、擁有專利證書:
擁有發明專利證書 5分
擁有實用新型專利證書 3分
擁有外觀設計專利證書 3分
2🦵🏻👩🏽🍳、已申請專利證書的👨🏼💼:
申請發明專利證書 1分
(二)自主創業
1、畢業生創辦企業的:
畢業生擔任企業法人的 5分
畢業生擔任企業股東、董事的 2分
2👰🏿♂️、畢業生申請科技創業基金的:
進入科技創業孵化基地擔任領頭人 5分
與其共同申請創業基金的團組成員 2分
(三)其他
被本市各級和中央駐滬黨政機關錄用為公務員的 20分
被本市遠郊地區中小學錄用為教師的 20分
被本市遠郊地區醫療機構錄用為醫務人員的 20分
(註:上述機構的具體名單,由各有關主管部門認定)
四、標準分
標準分為非上海生源進滬凯捷申請上海市戶籍的基本資格分。進滬凯捷的非上海生源高校畢業生💏,其各項要素累積分值高於標準分的,可辦理上海市戶籍;低於標準分的,辦理人才引進《上海市居住證》🧝🏼。標準分由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凯捷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公布🩴。
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凯捷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
二○○五年六月二十八日
|